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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协会安排《两个办法》的学习
发布时间:2018-01-07 23:28        来源:咸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8年1月6日,咸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各县市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就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作安排部署,并就下一步各法律服务所的工作提出行业要求。会议由市协会负责人胡杰同志主持,协会各县市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陈四明、詹进福、杜江林等参加会议。
       大家一致认为,《两个办法》的修改通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大事。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规定了事业体制和普通合伙体制两种组织形式,并对这两种形式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完善了执业核准制度。一是完善了执业核准条件,二是完善了执业核准程序,三是对各地制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方向做出了规定。《两个办法》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时代人民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也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保障的依据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有力武器。
        会议提出,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赋码成功,已具备银行设立帐户、纳税登记的前置条件和政策依据,各所应该在近短时间内完成各项登记和纳税手续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所的规范化、规模化和信息化建设。会上,高新区横沟所肖恩华向大家详细讲解了纳税申报登记工作的流程的办理,并就所务管理和财务制度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所的经验。各县市区负责人表示,回去后组织全体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两个办法》。并将依据《两个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所务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努力要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质优价廉法律服务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通信员: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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